9月8日,经咨询市医保中心得知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复审时限已做了更改,现告知如下:
1、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、门诊尿毒症透析、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药、慢性肺源性心脏病、红斑狼疮、白血病、精神分裂症七种门诊慢性病不再进行复审。
2、除以上七种慢性病以外的其他病种,改为每二年组织一次复审,也就是说因2014年已组织过复审,所以2015年所有慢性病不再复审,2016年统一复审;2015年刚办理的门诊慢性病则到2017年再进行复审。
公司职工以及家属如有办理慢性病者请注意自己的复审时间,每年8月及时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咨询,市医保慢性病电话:2057985。特别提醒:如错过复审时间,则需要重新申请慢性病。